据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喊麦歌手也可以算MC,并且觉得MC就是主持人的意思,它们并不是一码事。要么就是之前的文章白看了,要么就是没看(“麦手”到底算不算MC?)。可以很肯定地告诉各位,喊麦歌手并不能称之为MC,只是他们打着MC的名号办事儿,而且MC就是说唱歌手的意思,没有那么复杂,随便去问一个鬼佬都会这么回答你。不信的话,咱们看看鬼佬是怎么解释MC一词的。
那么到底为什么国人始终不愿意承认MC其实就是Rapper后来的一种别称而已呢?因为在中国始终有喊麦这玩意儿,而且对于大部分杀马特来说这玩意儿非常“潮”,他们很喜欢,还能跟着“嗨”一晚上(详解说唱和喊麦的两项区别。)。有一小部分电音爱好者甚至也表示支持喊麦,实际上却并不会区分喊麦和说唱。可曾经有过一个投票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事实,证明92%的电音爱好者是讨厌喊麦的(再棒的电音节也将毁于喊麦。)。
顺理成章的是,既然喊麦跟说唱是两码事,喊麦歌手自然而然和说唱歌手就完全不能划等号了,那帮子在YY和夜店里喊麦的也就根本不能称之为真正的MC。那么其实至始至终无需纠结MC是不是Rapper,而是应该先肯定MC不只是普通的主持人这么简单。
回顾到标题,为什么可以说喊麦歌手全部都是盗歌蛤蟆呢?其实要拿各位熟知的电音界第二臭王绎龙来做例子,他和喊麦歌手的唯一区别就在于王绎龙用唱的,而那帮Fake MC却是用“念”的。他们同样都在音乐部分直接使用了他人的音乐做伴奏(王绎龙为什么被全国封杀?)。
各位可别忘了,盗伴奏也算盗歌,古往今来国人就最擅长盗伴奏,做个只改歌词的翻唱到处声张原创。他们不像什么7妹/虞姬那样直接照搬,原封不动地改个歌名自称是自己的作品,那是最无脑的盗歌,会听他们改名后的“作品”的也不过是一帮智商不超过20的可怜病患(电音界败类:盗歌蛤蟆)(电音界败类:盗歌蛤蟆【续集】)。正常人谁会知道这些音乐都是拿鬼佬的音乐直接改个歌名哪儿也没修改还支持他们的呢?
总的来说,喊麦歌手没有一个是会音乐制作的,他们也没有钱请音乐制作人帮他们做。于是他们的所有“作品”其实都是拿别人的音乐加上自己粗制滥造的喊麦,最苦恼的是他们全都喜欢用电音当伴奏,导致这原本没我们啥事儿的玩意儿变得令我们作呕。打个比方,Jasper Forks的《River Flows In You》就是一个被毁得一塌糊涂的例子。
其实这首的音乐风格是Eurodance和Piano House,虽然Eurodance现在有非常多人都觉得土,但其实这个音乐风格在十几年前的西方红得那叫一个大江南北到处都是。可加上这群人粗制滥造的喊麦之后这根本就啥也不是了,瞬间将音乐风格变成Smart Hiphop(被中国独有的说唱音乐风格"smart hiphop"惊艳了整个冬天。)。
如果要算到底有多少个盗歌蛤蟆偷过这首歌,那我估计能把一整台计算机给摁坏。这些小朋友们可能完全不明白不能未经许可把别人的音乐当伴奏吧?偷东西能偷得这么理直气壮。顺便再次强调一下,伴奏也仅仅是国人的这么个叫法,一首歌里面的纯音乐部分就叫伴奏。
所以喊麦这玩意儿不仅令人恶心,电音界和Hiphop界对其人人喊打,而且其实已经严重涉及盗歌了。如果这些所谓的“麦手”要壮哉这种“音乐风格”,那么应该琢磨琢磨是打算自己学学音乐制作,还是请个音乐制作人帮忙做音乐,这样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版权。这帮人的无耻程度已经达到“为什么我们的伴奏得是原创的,拿别人的音乐做伴奏有什么不对的吗”这种层面了。
个别现象也就算了,但盗歌已经成为每首喊麦必备技能。如果实在是没这能力,就是只愿意偷别人的音乐做伴奏的话,又应该怎么做才是合法的?怎么做才能避免盗歌蛤蟆这一头衔?其实答案很简单,在自己的歌名后面加个括号,里面标上Vocal Mix。所谓的Vocal Mix正是拿原版音乐加入人声,如果明明是Vocal Mix却非要冒充原创的话,那自然就是盗歌了。
举例一些Vocal Mix单曲(我为什么不把推荐的音乐插入文章里?):
We Are One (Original Vocal Mix)——Pegboard Nerds/Splitbreed
Stuff In The Trunk (Vocal Mix)——The Martinez Brothers
I Remember (Vocal Mix)——Deadmau5
You're Mine (Vocal Mix)——Raving George/Oscar And The Wolf
Stars (Vocal Mix)——Jus Jack
据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喊麦歌手也可以算MC,并且觉得MC就是主持人的意思,它们并不是一码事。要么就是之前的文章白看了,要么就是没看(“麦手”到底算不算MC?)。可以很肯定地告诉各位,喊麦歌手并不能称之为MC,只是他们打着MC的名号办事儿,而且MC就是说唱歌手的意思,没有那么复杂,随便去问一个鬼佬都会这么回答你。不信的话,咱们看看鬼佬是怎么解释MC一词的。
那么到底为什么国人始终不愿意承认MC其实就是Rapper后来的一种别称而已呢?因为在中国始终有喊麦这玩意儿,而且对于大部分杀马特来说这玩意儿非常“潮”,他们很喜欢,还能跟着“嗨”一晚上(详解说唱和喊麦的两项区别。)。有一小部分电音爱好者甚至也表示支持喊麦,实际上却并不会区分喊麦和说唱。可曾经有过一个投票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事实,证明92%的电音爱好者是讨厌喊麦的(再棒的电音节也将毁于喊麦。)。
顺理成章的是,既然喊麦跟说唱是两码事,喊麦歌手自然而然和说唱歌手就完全不能划等号了,那帮子在YY和夜店里喊麦的也就根本不能称之为真正的MC。那么其实至始至终无需纠结MC是不是Rapper,而是应该先肯定MC不只是普通的主持人这么简单。
回顾到标题,为什么可以说喊麦歌手全部都是盗歌蛤蟆呢?其实要拿各位熟知的电音界第二臭王绎龙来做例子,他和喊麦歌手的唯一区别就在于王绎龙用唱的,而那帮Fake MC却是用“念”的。他们同样都在音乐部分直接使用了他人的音乐做伴奏(王绎龙为什么被全国封杀?)。
各位可别忘了,盗伴奏也算盗歌,古往今来国人就最擅长盗伴奏,做个只改歌词的翻唱到处声张原创。他们不像什么7妹/虞姬那样直接照搬,原封不动地改个歌名自称是自己的作品,那是最无脑的盗歌,会听他们改名后的“作品”的也不过是一帮智商不超过20的可怜病患(电音界败类:盗歌蛤蟆)(电音界败类:盗歌蛤蟆【续集】)。正常人谁会知道这些音乐都是拿鬼佬的音乐直接改个歌名哪儿也没修改还支持他们的呢?
总的来说,喊麦歌手没有一个是会音乐制作的,他们也没有钱请音乐制作人帮他们做。于是他们的所有“作品”其实都是拿别人的音乐加上自己粗制滥造的喊麦,最苦恼的是他们全都喜欢用电音当伴奏,导致这原本没我们啥事儿的玩意儿变得令我们作呕。打个比方,Jasper Forks的《River Flows In You》就是一个被毁得一塌糊涂的例子。
其实这首的音乐风格是Eurodance和Piano House,虽然Eurodance现在有非常多人都觉得土,但其实这个音乐风格在十几年前的西方红得那叫一个大江南北到处都是。可加上这群人粗制滥造的喊麦之后这根本就啥也不是了,瞬间将音乐风格变成Smart Hiphop(被中国独有的说唱音乐风格"smart hiphop"惊艳了整个冬天。)。
如果要算到底有多少个盗歌蛤蟆偷过这首歌,那我估计能把一整台计算机给摁坏。这些小朋友们可能完全不明白不能未经许可把别人的音乐当伴奏吧?偷东西能偷得这么理直气壮。顺便再次强调一下,伴奏也仅仅是国人的这么个叫法,一首歌里面的纯音乐部分就叫伴奏。
所以喊麦这玩意儿不仅令人恶心,电音界和Hiphop界对其人人喊打,而且其实已经严重涉及盗歌了。如果这些所谓的“麦手”要壮哉这种“音乐风格”,那么应该琢磨琢磨是打算自己学学音乐制作,还是请个音乐制作人帮忙做音乐,这样才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版权。这帮人的无耻程度已经达到“为什么我们的伴奏得是原创的,拿别人的音乐做伴奏有什么不对的吗”这种层面了。
个别现象也就算了,但盗歌已经成为每首喊麦必备技能。如果实在是没这能力,就是只愿意偷别人的音乐做伴奏的话,又应该怎么做才是合法的?怎么做才能避免盗歌蛤蟆这一头衔?其实答案很简单,在自己的歌名后面加个括号,里面标上Vocal Mix。所谓的Vocal Mix正是拿原版音乐加入人声,如果明明是Vocal Mix却非要冒充原创的话,那自然就是盗歌了。
举例一些Vocal Mix单曲(我为什么不把推荐的音乐插入文章里?):
We Are One (Original Vocal Mix)——Pegboard Nerds/Splitbreed
Stuff In The Trunk (Vocal Mix)——The Martinez Brothers
I Remember (Vocal Mix)——Deadmau5
You're Mine (Vocal Mix)——Raving George/Oscar And The Wolf
Stars (Vocal Mix)——Jus J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