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破解全国资本企业都热衷于虚拟女团的谜底

事先声明,由于本文具有一定概率会被相关虚拟女团背后的“财团”投诉,因为本文毫无恶意地揭露了当今全国资本企业都热衷于虚拟女团的原因,相关的“财团”自是有很大可能性想要掩盖事实,像前任抄袭之王那样恶意投诉、搞事的概率“虽小但有”,故笔者和运营管理者等我方内部成员决定将事发虚拟女团和背后的公司的名字做简单、布局“马赛克”处理。


图片来自Instagram Makeu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好了,在确保这种严谨性、对被恶意举报的防御性被粉丝、订阅者、读者所理解后,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近几年来,或可追溯到Yi Qing之前、恐怕从2019年开始,虚拟女团就逐渐成为了全国资本企业、资本家最热衷的音乐“赛道”之一,至今,这种参与率仍只增不减。

图片来自G**gle Images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事实上,在近期确凿的二次元“粉圈”对相关公司展开“大乱斗”网暴事件发生前,我们仍以为,全国资本企业对虚拟女团的热衷,单纯是因为二次元群体的钱好赚、符合未来的音乐产业发展前景、国内外均有成功案例、放在当下也足够新颖等因素,上述四大理由当然也都没毛病,但我们还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造星背后,“星”的成本!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今天,《电子音乐资讯》将完全不站边地、丝毫未带戾气及偏向粉丝或其公司立场地,来写一写这第五大要素(新发现的要素),也是全国资本企业当下热衷虚拟女团的最重要要素。我们将完全以音乐、电子音乐产业内容研究为阐述方向,不对事件的对错、褒贬或支(持与)否做定义。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2022年5月11日至5月12日,你或沉迷或深恶痛绝的某音上属公司某某跳动下属的游戏子公司某某光年遭遇了自家虚拟女团(也包括虚拟主播,全文同,别杠)A-某某粉丝集体网暴,于二次元“圈”、(额外的)游戏“圈”乃至音乐“圈”跨界界引发关注。

图片来自B站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A-某某是这个虚拟女团名字,包含的虚拟偶像(成员)有五人:某拉、某晚、某然、某乐、某琳,而事发的原因,以通俗的角度来解释,就是某乐的退出。虽然某某跳动用“因身体和学业原因进入直播休眠”的公关话术解释了某乐的退出,但其粉丝严重不买账。

图片来自David YanDrin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而若要说起A-某某与电子音乐(内容)的关系,倒也不难概括,其作品中有很多电子音乐音色、元素甚至常常以“电子音乐Beats”做其流行声乐的伴奏。虽本文围绕着更加广义的音乐产业而撰写内容,但不代表它与电子音乐完全没关系(哪怕12.5~25%的关系也是关系)。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根据A-某某虚拟女团成员某乐粉丝“揭露”,某乐背后的“皮下真人”的收入于转正前约为7000元、于转正后约为1.1万+1%提成,光是这样听起来,该成员的“皮下真人”的收入并不算低。但换一个角度考虑!尤其是站在音乐产业角度考虑,却能完美解释当今资本企业、集团为何人人都为虚拟女团这块蛋糕挤破脑袋。

图片来自网易号/网易新闻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对比。如果你是一名真人歌手、DJ/制作人、演员、全职主播或是女团成员,那么,在相关项目的收入中,你至少能够保证自己是一位明星、有一定的发言权和社会影响力,且在单位为个人的情况下能够获得50%左右的收益(上下浮动空间较大、以前都有科普过,不一定是50%,尤其在国内,高低20%乃至30%都很正常,这里不冗余解释了)。

图片来自Instagram Makeu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而考虑到音乐团体终究是多人性质,成员大概能够从五个人平均分配后的收入中获得50%左右的收益,与刚才所说的个人情况所不同的是,虽艺人与公司之间的协议分配比例仍可能在30%、50%或70%左右,但音乐团体的收入因人员原因,还要除以人数再进行配比。

图片来自Instagram Makeu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如果(假如!)一个真人版的音乐团体的月营收为200万人民币,在除以5之后,约为每名成员40万左右的营收情况,若艺人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签署方式为5/5 Deal、360° Deal,每名成员的月收入约为20万人民币(不算上未知条件!),五人的总额则为200万的一半(100万人民币)。

图片来自爱奇艺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反过来对比一下虚拟音乐团体的情况:如果1万底薪+1%提成的打工模式是普遍存在的,那么相当于(假设)在同样收入、交易额、经营利润(净盈利)的情况下,资本企业做虚拟音乐女团的艺人自身成本(“星”的成本)同比为真人女团的十分之一至数十分之一(注:不说50分之一是因为还要算上多人分配收入以及底薪等层面)。

图片来自网易号/网易新闻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考虑到国内主流的“一线公司”、“一线集团”所做的所有项目说到底都是奔着钱去的,虚拟女团背后真人的打工模式因何而来、为何而起、将如何再发展也都随之无“解”自通了。

图片来自腾讯新闻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但即便如此,那些压根连A-某某女团都没听说过的游戏玩家们依然觉得被牵连得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本文在开头和中间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示,本文不对谁对谁错做判断、不对整个事件做任何褒贬定义,甚至是正面负面的性质定义。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站在我们的音乐角度来“结案”,却也能够完美地解释为何虚拟女团是现在乃至未来那些有钱的公司最看中的音乐版块之一了,这方面信息量对于本期的主题来说就足够了。放眼未来,如若在艺人方面,塑造虚拟女团依然比塑造真人女团的成本低十倍、二十倍或以上,它依然会是各种财富集团“进击音乐”、“进击女团业、娱乐业”的原因。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

文章版权归电子音乐资讯上属运营公司品牌方所有
 
阅读原文
文章日期:2022-05-14 20:00

终于破解全国资本企业都热衷于虚拟女团的谜底

事先声明,由于本文具有一定概率会被相关虚拟女团背后的“财团”投诉,因为本文毫无恶意地揭露了当今全国资本企业都热衷于虚拟女团的原因,相关的“财团”自是有很大可能性想要掩盖事实,像前任抄袭之王那样恶意投诉、搞事的概率“虽小但有”,故笔者和运营管理者等我方内部成员决定将事发虚拟女团和背后的公司的名字做简单、布局“马赛克”处理。


图片来自Instagram Makeu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好了,在确保这种严谨性、对被恶意举报的防御性被粉丝、订阅者、读者所理解后,接下来,我们言归正传。近几年来,或可追溯到Yi Qing之前、恐怕从2019年开始,虚拟女团就逐渐成为了全国资本企业、资本家最热衷的音乐“赛道”之一,至今,这种参与率仍只增不减。

图片来自G**gle Images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事实上,在近期确凿的二次元“粉圈”对相关公司展开“大乱斗”网暴事件发生前,我们仍以为,全国资本企业对虚拟女团的热衷,单纯是因为二次元群体的钱好赚、符合未来的音乐产业发展前景、国内外均有成功案例、放在当下也足够新颖等因素,上述四大理由当然也都没毛病,但我们还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造星背后,“星”的成本!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今天,《电子音乐资讯》将完全不站边地、丝毫未带戾气及偏向粉丝或其公司立场地,来写一写这第五大要素(新发现的要素),也是全国资本企业当下热衷虚拟女团的最重要要素。我们将完全以音乐、电子音乐产业内容研究为阐述方向,不对事件的对错、褒贬或支(持与)否做定义。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2022年5月11日至5月12日,你或沉迷或深恶痛绝的某音上属公司某某跳动下属的游戏子公司某某光年遭遇了自家虚拟女团(也包括虚拟主播,全文同,别杠)A-某某粉丝集体网暴,于二次元“圈”、(额外的)游戏“圈”乃至音乐“圈”跨界界引发关注。

图片来自B站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A-某某是这个虚拟女团名字,包含的虚拟偶像(成员)有五人:某拉、某晚、某然、某乐、某琳,而事发的原因,以通俗的角度来解释,就是某乐的退出。虽然某某跳动用“因身体和学业原因进入直播休眠”的公关话术解释了某乐的退出,但其粉丝严重不买账。

图片来自David YanDrin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而若要说起A-某某与电子音乐(内容)的关系,倒也不难概括,其作品中有很多电子音乐音色、元素甚至常常以“电子音乐Beats”做其流行声乐的伴奏。虽本文围绕着更加广义的音乐产业而撰写内容,但不代表它与电子音乐完全没关系(哪怕12.5~25%的关系也是关系)。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根据A-某某虚拟女团成员某乐粉丝“揭露”,某乐背后的“皮下真人”的收入于转正前约为7000元、于转正后约为1.1万+1%提成,光是这样听起来,该成员的“皮下真人”的收入并不算低。但换一个角度考虑!尤其是站在音乐产业角度考虑,却能完美解释当今资本企业、集团为何人人都为虚拟女团这块蛋糕挤破脑袋。

图片来自网易号/网易新闻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对比。如果你是一名真人歌手、DJ/制作人、演员、全职主播或是女团成员,那么,在相关项目的收入中,你至少能够保证自己是一位明星、有一定的发言权和社会影响力,且在单位为个人的情况下能够获得50%左右的收益(上下浮动空间较大、以前都有科普过,不一定是50%,尤其在国内,高低20%乃至30%都很正常,这里不冗余解释了)。

图片来自Instagram Makeu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而考虑到音乐团体终究是多人性质,成员大概能够从五个人平均分配后的收入中获得50%左右的收益,与刚才所说的个人情况所不同的是,虽艺人与公司之间的协议分配比例仍可能在30%、50%或70%左右,但音乐团体的收入因人员原因,还要除以人数再进行配比。

图片来自Instagram Makeu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如果(假如!)一个真人版的音乐团体的月营收为200万人民币,在除以5之后,约为每名成员40万左右的营收情况,若艺人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签署方式为5/5 Deal、360° Deal,每名成员的月收入约为20万人民币(不算上未知条件!),五人的总额则为200万的一半(100万人民币)。

图片来自爱奇艺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反过来对比一下虚拟音乐团体的情况:如果1万底薪+1%提成的打工模式是普遍存在的,那么相当于(假设)在同样收入、交易额、经营利润(净盈利)的情况下,资本企业做虚拟音乐女团的艺人自身成本(“星”的成本)同比为真人女团的十分之一至数十分之一(注:不说50分之一是因为还要算上多人分配收入以及底薪等层面)。

图片来自网易号/网易新闻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考虑到国内主流的“一线公司”、“一线集团”所做的所有项目说到底都是奔着钱去的,虚拟女团背后真人的打工模式因何而来、为何而起、将如何再发展也都随之无“解”自通了。

图片来自腾讯新闻截图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但即便如此,那些压根连A-某某女团都没听说过的游戏玩家们依然觉得被牵连得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本文在开头和中间都直接或间接地表示,本文不对谁对谁错做判断、不对整个事件做任何褒贬定义,甚至是正面负面的性质定义。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站在我们的音乐角度来“结案”,却也能够完美地解释为何虚拟女团是现在乃至未来那些有钱的公司最看中的音乐版块之一了,这方面信息量对于本期的主题来说就足够了。放眼未来,如若在艺人方面,塑造虚拟女团依然比塑造真人女团的成本低十倍、二十倍或以上,它依然会是各种财富集团“进击音乐”、“进击女团业、娱乐业”的原因。

图片来自航海王(海贼王)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

文章版权归电子音乐资讯上属运营公司品牌方所有
 
阅读原文
文章日期:2022-05-14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