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夜店普遍不在乎Ravers?

老梗重现:「又能拿两则“远古声明”“水”两个自然段了」。如果你是《电子音乐资讯》的老读者、资深订阅者,大约在你记忆中的2017年至2018年左右,我们便“埋坑”过我们会对中国夜店普遍并不将Raver们当成“上帝顾客”撰写专题,也零零散散地时常写到夜店的消费知识。


图片来自Rappers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这除了是一篇时隔三到四年而写的《中国夜店消费论、被消费论之不被重视的Raver们》的专题“填坑”以外,又同时是一篇备用稿。《电子音乐资讯》于2021年11月底及12月初撰写了多篇备用稿以“囤货”,应对不时之需、如唯一全职笔者临时请假时或无法发文时等情况。

图片来自David Yandrin的老婆Evy Originals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你需要知道,这是一篇浅显易懂的、甚至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大道理的“解读”,甚至都算不上是什么大科普。因为大部分人只是需要一次顿悟,而不是深奥的、难懂的、“文件化”的渐悟。而这篇文章的作用正是会让很多Raver们得到顿悟,或再一次巩固您早已渐悟的道理。

图片来自DJ Ane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剖出“分解过程”时,我们需要先知道,《中国夜店普遍不太在乎Raver们》是一个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分析。当然了,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认为自己需要更多的Raver们去店,也会对真正的电音爱好者、电音锐舞客群体进行推广和营销,但心态上,这并不是“在乎”。

图片来自李献计历险记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温故而知新地,我们需要再一次比较中式夜店和“外式夜店”在消费者、顾客结构上的区别。绝大部分中式夜店是基于酒吧(Bar)、酒馆(Pub)或中式会所形式、元素而存在的,大部分占地面积都“腾”给了散台和卡座,舞池很小,或者根本没有舞池,或者假装有舞池。

图片来自李献计历险记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外式夜店”通常相反,他们在大部分情况下只会将这种没有舞池、舞池很小或只是假装有个T台“舞池”的地方称之为酒吧或者社交吧。而真正被称作俱乐部、夜间俱乐部的娱乐场地往往舞池空间极大,绝大部分客人购买门票入场为“舞池”而消费、并可通过吧台进行酒水购物,少数空间环绕外周或二楼,形成卡座,也被称之为VIP,在酒水上会有更高的消费标准及套餐。

图片来自Business Insider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从上世纪末开始至今形成且已经很难很难被改变的“消费观”造成了中式夜店里,订卡座、散台的那些顾客才会被称作消费者。多数情况下,舞池的Raver们或没有购买门票,或一晚上只花费了100元以内购买门票,连吧台都不屑一去,这导致夜店很难从Raver们身上盈利。而另一“边”的“Hip-Hop Ravers”会成为未来的衍生选题。

图片来自The Business Plan Sho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早在2018年的时候就有非常多夜店打工者、夜店创业者向电子音乐资讯的创始人、运营管理人David Yandrin抱怨过,夜店里的那些Raver们不仅舍不得购买门票,而且Raver们越多时,赚得最多的地方永远是楼下的便利店之事的成立(可能)性也就越高。

图片来自李献计历险记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Raver们多数连买门票的钱都舍不得,或是只愿意花几十元购票,而因为中国夜店的舞池群体非常有限,哪怕有100人购买门票,夜店所能获得的收入也仅有不足一万。若是在这类顾客口渴时连一杯鸡尾酒都不愿消费,夜店更是难以指望靠他们赚钱。

图片来自CultureMap Houston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那么站在Raver们的角度,这样做有问题吗?没有问题。他们本来就不是为了喝酒而去夜店的。他们去夜店,可能就是为了看某位他们喜欢的Guest DJ(嘉宾DJ)的演出,他们为了表演而去到你的场地,他们所能接受的,自然(只)是Livehouse级别的门票价格,且多数Raver们确实不会在抱以看演出的心态下大量地消费酒水。

图片来自EcoWatch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但站在Club们的角度,这样做有问题吗?有很大问题。首先我们刚才已经提及,国内的许多Raver们不仅不愿意在看演出时消费几倍酒水,更有不少“Baipiao怪”连80元的门票都舍不得买、比那些常去Live House的“现场音乐爱好者”更不愿为音乐买单,靠酒水赚不到Raver们的钱也就罢了,靠门票也赚不到Raver们的钱,久而久之,结果懂的都懂。有些时候你甚至可以自问道,“我是夜店的消费者吗?”、“我是电子音乐资讯等新媒体的消费者吗?”。

图片来自DesignMyNight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其实,在如今的网络游戏界、行业也是一样的道理。网络游戏在正常情况下均是以商品形式发行的,但当代玩家们可以选择自己是不是一名消费者、购物者。比起那些白Piao玩家或是消费金额极低的玩家,网络游戏公司未必会重视他们的整体意见;…

图片来自李献计历险记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而对于那些真正的消费者、购物者们而言,他们的意见往往会左右很多商品的发展走向。如果一款游戏商户将白Piao客、小客、散客看得比大客还重要,那么这款游戏的运营周期很难超过十二年。

图片来自李献计历险记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本文并不是在、也完全没有、也不同意指责国内Raver们大部分情况下不愿意为夜店购买酒水或购买酒水的金额颇低、并不能为夜店带带利润,也不是在指责那些连几十元门票都舍不得买的“音乐爱好者”们不考虑夜店在他们身上甚至连运营成本都赚不回,而是就事论事地想让更多人顿悟——夜店普遍不那么在乎Raver们,在眼下的环节中,是完全正常的。

图片来自Evening Standard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要想真正改变这种状态,靠的还得是电音文化、锐舞文化的发展。我们也不可能想着一步登天地让中国夜店的运营模式与西方夜店相等同。但比方(假设)说俱乐部只需要靠销售门票就已经可以盈利时,一切将会改变,这可能会是未来Raver们更受夜店重视的出路之一(也有其它方式方法,比如锐舞客们也成为了酒客,或者大客、酒客们也成为了锐舞客)。

图片来自Las Vegas Nightclubs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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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版权归电子音乐资讯上属运营公司品牌方所有
 
阅读原文
文章日期:2022-01-03 20:00

为什么中国夜店普遍不在乎Ravers?

老梗重现:「又能拿两则“远古声明”“水”两个自然段了」。如果你是《电子音乐资讯》的老读者、资深订阅者,大约在你记忆中的2017年至2018年左右,我们便“埋坑”过我们会对中国夜店普遍并不将Raver们当成“上帝顾客”撰写专题,也零零散散地时常写到夜店的消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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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除了是一篇时隔三到四年而写的《中国夜店消费论、被消费论之不被重视的Raver们》的专题“填坑”以外,又同时是一篇备用稿。《电子音乐资讯》于2021年11月底及12月初撰写了多篇备用稿以“囤货”,应对不时之需、如唯一全职笔者临时请假时或无法发文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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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知道,这是一篇浅显易懂的、甚至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大道理的“解读”,甚至都算不上是什么大科普。因为大部分人只是需要一次顿悟,而不是深奥的、难懂的、“文件化”的渐悟。而这篇文章的作用正是会让很多Raver们得到顿悟,或再一次巩固您早已渐悟的道理。

图片来自DJ Ane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剖出“分解过程”时,我们需要先知道,《中国夜店普遍不太在乎Raver们》是一个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分析。当然了,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认为自己需要更多的Raver们去店,也会对真正的电音爱好者、电音锐舞客群体进行推广和营销,但心态上,这并不是“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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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而知新地,我们需要再一次比较中式夜店和“外式夜店”在消费者、顾客结构上的区别。绝大部分中式夜店是基于酒吧(Bar)、酒馆(Pub)或中式会所形式、元素而存在的,大部分占地面积都“腾”给了散台和卡座,舞池很小,或者根本没有舞池,或者假装有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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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式夜店”通常相反,他们在大部分情况下只会将这种没有舞池、舞池很小或只是假装有个T台“舞池”的地方称之为酒吧或者社交吧。而真正被称作俱乐部、夜间俱乐部的娱乐场地往往舞池空间极大,绝大部分客人购买门票入场为“舞池”而消费、并可通过吧台进行酒水购物,少数空间环绕外周或二楼,形成卡座,也被称之为VIP,在酒水上会有更高的消费标准及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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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末开始至今形成且已经很难很难被改变的“消费观”造成了中式夜店里,订卡座、散台的那些顾客才会被称作消费者。多数情况下,舞池的Raver们或没有购买门票,或一晚上只花费了100元以内购买门票,连吧台都不屑一去,这导致夜店很难从Raver们身上盈利。而另一“边”的“Hip-Hop Ravers”会成为未来的衍生选题。

图片来自The Business Plan Sho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早在2018年的时候就有非常多夜店打工者、夜店创业者向电子音乐资讯的创始人、运营管理人David Yandrin抱怨过,夜店里的那些Raver们不仅舍不得购买门票,而且Raver们越多时,赚得最多的地方永远是楼下的便利店之事的成立(可能)性也就越高。

图片来自李献计历险记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Raver们多数连买门票的钱都舍不得,或是只愿意花几十元购票,而因为中国夜店的舞池群体非常有限,哪怕有100人购买门票,夜店所能获得的收入也仅有不足一万。若是在这类顾客口渴时连一杯鸡尾酒都不愿消费,夜店更是难以指望靠他们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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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站在Raver们的角度,这样做有问题吗?没有问题。他们本来就不是为了喝酒而去夜店的。他们去夜店,可能就是为了看某位他们喜欢的Guest DJ(嘉宾DJ)的演出,他们为了表演而去到你的场地,他们所能接受的,自然(只)是Livehouse级别的门票价格,且多数Raver们确实不会在抱以看演出的心态下大量地消费酒水。

图片来自EcoWatch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但站在Club们的角度,这样做有问题吗?有很大问题。首先我们刚才已经提及,国内的许多Raver们不仅不愿意在看演出时消费几倍酒水,更有不少“Baipiao怪”连80元的门票都舍不得买、比那些常去Live House的“现场音乐爱好者”更不愿为音乐买单,靠酒水赚不到Raver们的钱也就罢了,靠门票也赚不到Raver们的钱,久而久之,结果懂的都懂。有些时候你甚至可以自问道,“我是夜店的消费者吗?”、“我是电子音乐资讯等新媒体的消费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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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如今的网络游戏界、行业也是一样的道理。网络游戏在正常情况下均是以商品形式发行的,但当代玩家们可以选择自己是不是一名消费者、购物者。比起那些白Piao玩家或是消费金额极低的玩家,网络游戏公司未必会重视他们的整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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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那些真正的消费者、购物者们而言,他们的意见往往会左右很多商品的发展走向。如果一款游戏商户将白Piao客、小客、散客看得比大客还重要,那么这款游戏的运营周期很难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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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并不是在、也完全没有、也不同意指责国内Raver们大部分情况下不愿意为夜店购买酒水或购买酒水的金额颇低、并不能为夜店带带利润,也不是在指责那些连几十元门票都舍不得买的“音乐爱好者”们不考虑夜店在他们身上甚至连运营成本都赚不回,而是就事论事地想让更多人顿悟——夜店普遍不那么在乎Raver们,在眼下的环节中,是完全正常的。

图片来自Evening Standard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要想真正改变这种状态,靠的还得是电音文化、锐舞文化的发展。我们也不可能想着一步登天地让中国夜店的运营模式与西方夜店相等同。但比方(假设)说俱乐部只需要靠销售门票就已经可以盈利时,一切将会改变,这可能会是未来Raver们更受夜店重视的出路之一(也有其它方式方法,比如锐舞客们也成为了酒客,或者大客、酒客们也成为了锐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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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日期:2022-01-03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