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的中国电音节无法盈利?
不少读者朋友们熟知我们公司的平行新媒体品牌矩阵——电子音乐资讯、ElectronicNegative、DarkGlow 暗芒和断电语言。在不同品牌的定向中,它们分别蕴含不同的定位、调性、撰文方向、文风、选题、内容重心及其它向度的品牌特征、品牌特性,并通过不同的细节勾勒不同的品牌特点。图片来自电子音乐资讯 | ElectronicNegative | DarkGlow 暗芒 | 断电语言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在我们刚才提及的矩阵之中,「电子音乐资讯」恐怕是最常“思、撰”至关电音节等其它类型的音乐节类产业稿的IP,相比之下,ElectronicNegative、DarkGlow 暗芒和断电语言都较少以产业稿为选题,但老读者同样不难从它们当中找到不同的方针。图片来自电子音乐资讯 | ElectronicNegative | DarkGlow 暗芒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显然,有许多甲方、读者朋友都认为(在此前就提出过)“产业稿、曲风流派、科普是「电子音乐资讯」最常出现高质量文章的类别、关键词”,这绝对不是笔者说的。久违了!Fam,今天我们带着电音节类的产业稿回来了,而且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图片来自电子音乐资讯 | ElectronicNegative | DarkGlow 暗芒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接下来,电子音乐资讯笔者预与读者朋友们聊聊——《为什么大多数的中国电音节无法盈利?》,另一大核心,即“如果完全以数据为论证点,那么国内、国外的电子音乐类音乐节究竟有何种不同?是什么样的不同导致国内电音节在盈利性方面时有不足?”。图片来自电子音乐资讯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这篇文章与过去的不少(部分)电子音乐资讯呈现的音乐节类产业稿的最大不同,即在于直接给出了结论,然后再去论证、推理过程,而非先给出过程,然后再解决丢出的问题,亦或者直接不给出答案,将思考的权利继续留给“为自己得出意义”的读者。图片来自电子音乐资讯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笔者及公司其他同事均曾对中国电音节(往往是在新媒体商务合作方面有过稳定合作的电音节)进行过支出与盈利主题向的交流,虽时常能获得各种崭新的信息量,但意外并不多。譬如投入比海外音乐节更大、收入却比海外音乐节更小,基本是兵家常事,基本操作。图片来自Culturepartnership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投入比海外音乐节(尤其是电音类音乐节)更大的几个“大纬度”的原因,包括且不限于:⑴因Booking Agency抬价而造成的昂贵一倍以上的艺人Booking成本;⑵比海外行情更高的场地及各项搭建成本;⑶各种因“舶来”而造成的成本攀升;⑷人才欠缺,物以稀为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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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收入比海外音乐节更低的原因则不可能像上个自然段这样简单概括,我们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用几个数据视角来论证我国电音节相比海外电音节,收益究竟少在了哪里。图片来自Artsy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我们会以最直接的“表演者影响力”为证点,这也是我们在《电子音乐资讯》品牌成立的六年(去月份的话)时间里最关心的话题——海外有较多明星级甚至巨星级的DJ/制作人,他们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放歌人、创作人以及锐舞客、消费者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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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几个简单的例子:David Guetta仅在Facebook就有5000多万粉丝,加上其它主流平台的话即可“轻松带微笑”地超8000万;Marshmello在Instagram有近3000万粉丝,Youtube上5000多万粉丝,再算上其它平台的话有概率破亿;DJ Snake光在Facebook、Instagram、Youtube上的总粉丝数就超过3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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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deadmau5、Skrillex、Diplo、Hardwell、Martin Garrix、Armin van Buuren等等,他们的社交媒体及音频、视频流媒体粉丝数都能轻松越过千万粉丝级门槛,例子实在有太多了,如果读者朋友们感兴趣的话,可以在留言区留言,笔者未来会建立专题。图片来自进击的巨人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请注意笔者刚才使用到的用词:如果将百万粉丝以上的DJ/制作人归为明星级别、将千万粉丝以上的DJ/制作人归为巨星级别,那么海外有难以计数的明星DJ/制作人及足以凑成一支“战队”的那么一批巨星级别的DJ/制作人,他们不仅仅只是证明了自己的影响力,更证明了海外有足够多的Ravers、足够多的电音节消费者,足!够!大!的!市!场!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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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国内的DJ/制作人市场。真正有打碟和音乐制作双才华的DJ/制作人常常只有几千到几万粉丝,我们的蛋糕比别人小了太多太多,艺人们自身的影响力其实也对照着“消费者群体的影响力”,是消费者、乐迷、粉丝等结构组成了完整的蛋糕体系。图片来自怪物乐园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前段时间有篇文章在朋友圈刷屏,尽管在未来,我们可能与该品牌进行PR项目合作——但不得不说,我们的国家缺少的不仅仅是Calvin Harris这种几千万粉丝、能够年入数百万(及以上)的财神、巨星DJ/制作人,也缺少Excision,毕竟无论在粉丝数、音乐制作级别、整个艺人生涯规划、产品输出等方面,能够达到这个高度的国内DJ/制作人目前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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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有人以抖音上拥有几百万粉丝的“网红DJ”来试图推翻国内蛋糕太小、不足西方市场的千分之一这种有理有据的客观事实,但您觉得这可以自圆其说吗?抖音上的网红DJ(通常)不仅完全不是音乐制作人,也称不上真正的DJ,他们的规划路线就是社交媒体网络红人,他们吸引的人群就是社交媒体网络红人追随者,所以完全不能证明Ravers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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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辐射”的人群不同、他们(抖音网红DJ)的数据完全不能够证明电音市场的蛋糕有多大,垂直程度几乎为零,而且,我们还不得不考虑他们的现场影响力远远不及海外明星DJ、巨星DJ等流,笔者不想说得太直白,读者们可以细品。图片来自进击的巨人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然后再说说国际影响力方面,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的巨星DJ/制作人共同证明了全球Rave市场的蛋糕有多大,未来的场景有多么值得开发,他们就像挖比特币一样期待未来。而每当人们聊起抖音网红DJ们的国际影响力的时候,你看到的论证,永远都是那些越南地区的Low-High-Robot/Zombie数据生成号,你可以在软件资源库中找到所有账号密码。图片来自进击的巨人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不仅DJ/制作人们的影响力直接代表着海外消费者、锐舞客的影响力,从“商家”和“消费者”两种视角解释了海外Rave市场、电音型音乐节市场的蛋糕确实比中国地区大了上千倍,换个“主谓宾”,也一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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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海外有很多百万粉丝级别的电音类新媒体,而且是纯垂直的电音类新媒体,不是拿“生理号”、“情感号”或者其它“强行跨界号”充数,而国内相似体系的纯垂直类电音新媒体连10万粉丝以上的都不多,单平台达到30多万粉丝、全平台达到50多万粉丝的《电子音乐资讯》已经是幸运儿了,也就是说光从新媒体视角来比较蛋糕都差得不止一星半点。图片来自进击的巨人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再譬如:海外音乐节有不少能够在社交媒体上达到上百万粉丝或者数百万粉丝(上一自然段的百万粉丝也不单指一百万),上千万的都不是个例。最常被作例子的Tomorrowland、EDC、Ultra从2015年开始就已经在我们的历史消息中紧密捆绑了。而国内的多数知名音乐节,社交媒体粉丝数仅有几万,高至小几十万,这已经算是撑破天了。图片来自Ultra台湾省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甚至,哪怕仅仅只是以电台、直播品牌为例,海外都有大把像ASOT、Hardwell On Air(已停运)、Cercle、Boiler Room这类我们老生常谈的名字,有得是几百万粉丝、几亿播放量的坐镇基础。但国内呢?随随便便就要打上0.1折(百分之一)、0.01折(千分之一)。再次声明,别拿“野路子”为例,我们说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台、直播品牌。有时候我们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但这里的音乐市场远远(还)不够大。图片来自Tomorrowland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我们当然还可以举更多的数据例子,来证明海外电音市场的蛋糕比国内大得多。这是用最现实、最反魔幻的角度,直接以数据为证据,论证国内国外电音节的不同情况,并帮助更多参与者想明白一个基于现实的问题——我们面临的考验,根本不是做得不够好,而是蛋糕不够大。图片来自G**gle Images Multi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那么怎么样让这个蛋糕变大呢?事实上,我们现在正在做的每件事,都在帮助更多人加入这个市场,共同建足这块蛋糕的未来。只要您的所作所为不是在给电音、舞曲市场“搞破坏”,但凡对音乐产业(Music Industry)尤其是音乐商业(Music Business)起到的效果是正面的,都算在帮助东方电音文明追赶西方电音文明(此“文明”需细品)。图片来自G**gle Images Multi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全文看似复杂且涉及3000多个汉字、数百个英文字母,但是,几乎都是在论证同一视角,即“海外的市场蛋糕更大,国内的市场还有巨大的可孵化空间”——我们甚至可以从海外各门各派的热单流媒体播放量对比等所有数据方式,证明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现有的受众量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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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音乐资讯》的历史消息中自然也提到过其它的问题,但是因为2021年新出台的Xinwen管理规定,不让新媒体撰写过多与Zf Bumen相关的“新闻”,除非办理专门的证件,所以我们就不拿更具体的、与Zf Bumen相关的“关卡”为论点了,如果你感兴趣,我们的历史消息内包容着更多。图片来自怪物乐园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当我们在考虑时间、地点、人物、品牌IP、进行天数、Raver规模、投资额、收入额等全方面数据的时候,我们绝对不能忽略这与国内外蛋糕大小的极大差异恒定脱不了干系。即使放眼其它产业亦是如此——市场是大是小,一环扣一环,始终决定着就业于电音产业的我们,该做些什么、不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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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个梗,逻辑上可以忽略。中国的电音市场(当然这里也包括了EDM)的“饼干”大小,其实还没有“DJ音乐”(纯错误叫法,人类职业音乐?)来得大呢——仅论受众程度,人类职业音乐都快干倒C-Pop了。图片来自进击的巨人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我们不只是“道阻且长”,我们是根本就没有“路”,还不需要考虑“阻不阻”、“长不长”;我们应该先建路,最起码建成与海外任意电音文化较成熟的国家相近市场规模的路。我国的电子音乐类音乐市场还远远没有到能够抢地盘的War程度。2021年了,是时候比以往更加团结了。图片来自怪物乐园 图片版权属于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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