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组”听起来像是一个略微敏感或具有争议的话题。但其实现在的每一家商业Club、主流Club都聘请了“气氛组”,它已经是大众参与的Clubs环境下最常见的人群之一。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气氛组”有没有可能被转化为真正的Ravers》。
为了让本篇文章更有逻辑性、条理性,更具有层次感,以及按段落和结构清晰化和渐进化呈现,我们决定通过历史顺序来聊一聊“气氛组”。虽然“气氛组”大约在2017年到2018年才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但事实上该性质早于十年前便已经存在。
大约在十年前左右,至少可追溯到2008年甚至更早,中国夜店就出现了许多为了烘托气氛,而聘请了许多穿着靓丽、妆容妖艳、发型夸张的女性或男性。他们的工作是在夜店里喝酒、交谊,当然更重要的事,是跳舞、带动气氛,颇有现代迪斯科舞厅风味。
但当时,这些在夜店带气氛的小妹妹、小弟弟们,根本不被叫作“气氛组”,那时候更口口相传的说法包含“气氛部”、“暖场”、“派对部”,以及外界赋予的“酒托”、“舞托”等等说法。早期的“气氛组”用于为了吸引更多人消费及制造氛围,与夜店舞者的界定相对模糊。
但2008年到2015年之间的“气氛组”定位都比较尴尬,这些“气氛组”工作人员们通常是跳舞音乐的门外汉,节拍踩不上、基础曲风一概不知、BPM对不上、舞姿与锐舞舞池的律动十分违和。笔者依稀记得早期“气氛组”的妖艳舞姿,或者说搔首弄姿。
2015年开始,中国夜店市场迎来了一次又一次转折,就像一场没有成文、没有预告、没有公开表示立场的行业规则更新。更多夜店开始尝试邀请一些DJ Mag百大DJ演出,形形色色的Ravers开始占据舞池,曾经从来不做文化的商业夜店也终于开始揣摩文化,向新的顾客趋势靠拢。
这其中包含前段时间写过的一篇次条文章,指向许多夜店工作人员开始了解电子音乐,但主要是大众舞池中如同万金油般的EDM(为什么Clubs员工纷纷开始学着初步了解电子音乐?)。或许两篇文章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因为“气氛组”因此变了。
“气氛组”不再是一些夜店的尬舞团队。他们开始慢慢打扮得越来越像是EDM舞池中的Ravers,像EDM Ravers那样甩手、佩戴他们世界观中的“Rave装备”、逐渐成为一些家喻户晓的DJ Mag百大DJ的忠实粉丝、从散台上移步到了狭隘的舞池前排。漫长的过程使门外汉终于进入了“圈内”。
“气氛组”最大的变化,在于他们人设的变化。最早的时候,他们扮演着一些人们对夜店刻板印象中的“妖艳JH”(此处无贬义,只是用于方便映射画面),像许多夜店酒客更喜欢到这些店方去玩,开卡座、开散台,让顾客们被一种类似于“夜店式社交”的氛围吸引。
对于“气氛组”这种职业来说,氛围与人设遥相呼应。他们不再是扮演夜店常客追求的“时尚达人”,而是开始变成了大众俗话中的俗话——“蹦迪选手”。夜店的气质与“气氛组”的气质,多少相互影响甚至同化着。
综合上述总结,曾经的“气氛组”更像是夜店心目中的舞客的映射,是一群从里到外把自己扮演成“中式商业夜店舞客”的花枝招展的演员。但现在的“气氛组”则映射着夜店心目中的Ravers的形象,从“假的中式传统舞托”,无声地变成了“假的Ravers”。
回到我们的主题。那么他们有没有可能被转化为真正的Ravers?答案是有可能,但不是全部。部分人可能会因为这份工作,而爱上EDM,然后再接触到其它电子音乐类型。但深入文化、形成兴趣的代价很危险,如果他们开始厌恶EDM了,他们可能就不再适合“气氛组”的工作了。
不仅工作内容、形象上的随风转舵,关键是此类从业者更贴近文化的真相了。哪怕只知道Martin Garrix或者Dimitri Vegas & Like Mike甚至光认识一个DJ Mag百大DJ的标志,都不见得全是坏事。这是一个养成的过程,拿曾经的阶段与现在的阶段对比,它的方向很棒,起码产生了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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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组”听起来像是一个略微敏感或具有争议的话题。但其实现在的每一家商业Club、主流Club都聘请了“气氛组”,它已经是大众参与的Clubs环境下最常见的人群之一。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聊聊《“气氛组”有没有可能被转化为真正的Ravers》。
为了让本篇文章更有逻辑性、条理性,更具有层次感,以及按段落和结构清晰化和渐进化呈现,我们决定通过历史顺序来聊一聊“气氛组”。虽然“气氛组”大约在2017年到2018年才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但事实上该性质早于十年前便已经存在。
大约在十年前左右,至少可追溯到2008年甚至更早,中国夜店就出现了许多为了烘托气氛,而聘请了许多穿着靓丽、妆容妖艳、发型夸张的女性或男性。他们的工作是在夜店里喝酒、交谊,当然更重要的事,是跳舞、带动气氛,颇有现代迪斯科舞厅风味。
但当时,这些在夜店带气氛的小妹妹、小弟弟们,根本不被叫作“气氛组”,那时候更口口相传的说法包含“气氛部”、“暖场”、“派对部”,以及外界赋予的“酒托”、“舞托”等等说法。早期的“气氛组”用于为了吸引更多人消费及制造氛围,与夜店舞者的界定相对模糊。
但2008年到2015年之间的“气氛组”定位都比较尴尬,这些“气氛组”工作人员们通常是跳舞音乐的门外汉,节拍踩不上、基础曲风一概不知、BPM对不上、舞姿与锐舞舞池的律动十分违和。笔者依稀记得早期“气氛组”的妖艳舞姿,或者说搔首弄姿。
2015年开始,中国夜店市场迎来了一次又一次转折,就像一场没有成文、没有预告、没有公开表示立场的行业规则更新。更多夜店开始尝试邀请一些DJ Mag百大DJ演出,形形色色的Ravers开始占据舞池,曾经从来不做文化的商业夜店也终于开始揣摩文化,向新的顾客趋势靠拢。
这其中包含前段时间写过的一篇次条文章,指向许多夜店工作人员开始了解电子音乐,但主要是大众舞池中如同万金油般的EDM(为什么Clubs员工纷纷开始学着初步了解电子音乐?)。或许两篇文章之间存在一定关联,因为“气氛组”因此变了。
“气氛组”不再是一些夜店的尬舞团队。他们开始慢慢打扮得越来越像是EDM舞池中的Ravers,像EDM Ravers那样甩手、佩戴他们世界观中的“Rave装备”、逐渐成为一些家喻户晓的DJ Mag百大DJ的忠实粉丝、从散台上移步到了狭隘的舞池前排。漫长的过程使门外汉终于进入了“圈内”。
“气氛组”最大的变化,在于他们人设的变化。最早的时候,他们扮演着一些人们对夜店刻板印象中的“妖艳JH”(此处无贬义,只是用于方便映射画面),像许多夜店酒客更喜欢到这些店方去玩,开卡座、开散台,让顾客们被一种类似于“夜店式社交”的氛围吸引。
对于“气氛组”这种职业来说,氛围与人设遥相呼应。他们不再是扮演夜店常客追求的“时尚达人”,而是开始变成了大众俗话中的俗话——“蹦迪选手”。夜店的气质与“气氛组”的气质,多少相互影响甚至同化着。
综合上述总结,曾经的“气氛组”更像是夜店心目中的舞客的映射,是一群从里到外把自己扮演成“中式商业夜店舞客”的花枝招展的演员。但现在的“气氛组”则映射着夜店心目中的Ravers的形象,从“假的中式传统舞托”,无声地变成了“假的Ravers”。
回到我们的主题。那么他们有没有可能被转化为真正的Ravers?答案是有可能,但不是全部。部分人可能会因为这份工作,而爱上EDM,然后再接触到其它电子音乐类型。但深入文化、形成兴趣的代价很危险,如果他们开始厌恶EDM了,他们可能就不再适合“气氛组”的工作了。
不仅工作内容、形象上的随风转舵,关键是此类从业者更贴近文化的真相了。哪怕只知道Martin Garrix或者Dimitri Vegas & Like Mike甚至光认识一个DJ Mag百大DJ的标志,都不见得全是坏事。这是一个养成的过程,拿曾经的阶段与现在的阶段对比,它的方向很棒,起码产生了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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