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这篇文章我们拖延太久。但像此类答应了粉丝以后会写,却一直没有立刻着笔的文章还有很多。毕竟每天输出量是有限的,即使我们把绝大部分时间付出在工作室。但现在,无论你等了多久,我们希望将答案交到你手上。
我们觉得这不需要举太多例子,实在多如牛毛。例如年龄上至广场舞、下至小学广播都有传播着他们的作品的那些艺人,Martin Garrix创立了STMPD RCRDS,Hardwell创立了Revealed,Dimitri Vegas & Like Mike创立了Smash the House等等。
不仅EDM超巨星纷纷成为厂牌创始人,其它类型的大咖们也一样,例如Techno/Tech House。Mainstream Techno/Tech House名厂Drumcode的创始人是Adam Beyer,Tech House名厂Dirtybird的创始人是Claude Vonstroke,Carl Cox和DJ C1则在1998年联合创立Intec Digital。
很明显,从DJ/音乐制作人,演变为唱片厂牌的创始人,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不仅在电子音乐领域,当你拓展到其它音乐风格的时候,你很容易发现,整个音乐领域都在走如此路线。任何一位大牌艺人开设厂牌,都似乎不那么令人惊讶。
或许在整个互联网,你都很难搜索到答案,因为这涉及到一些更加隐私的分成问题。当你搞懂唱片厂牌与艺人的关系以后,你不难明白,从艺人到厂牌创始人的“进化”,就好比从别人的职员变成了一家企业的老板那样“伟大”。
什么是厂牌?厂牌的全称是唱片厂牌,它的英文名是Record Label,表达的意思正是唱片公司。只有不了解唱片厂牌是什么的人,才会试图将它与唱片公司区分开。至于没有公司的厂牌?不好意思,从定义上,它们只能被称之为Netlabel,即网络厂牌。
Record Label的本质工作,是为艺人发行唱片。这里说的唱片不一定是实体唱片,它们也可以是数字唱片,流媒体免费音乐。无论你查询任何有关于唱片厂牌的资料,都会发现,任何一项定义都解释了Record Label是Record Company更术语的叫法。
那么为什么会有Record Label这种说法呢?Record Label的说法来源于黑胶唱片。黑胶唱片的中心往往具有圆形标签,标签的英语即Label,而这里的标签正是记载着发布的公司以及相关信息。从这时候开始,Label就代表了相对的公司名称。
Record Label更细分为Major Label/Independent Label/Vanity Label/Sub-Label等形式。再回到许多大牌艺人的问题,大牌艺人所建立的厂牌以Independent Label/Vanity Label居多。
完美解决了唱片厂牌的歧义和误解以后,假设身为一名DJ/音乐制作人,如果你与某家厂牌签约以后,即成为这家厂牌的成员之一。你的所有收入都将被所签署的唱片厂牌分成,这正是唱片厂牌直接的盈利模式之一。
打个比方,如果你签约了Spinnin' Records,你的每一场演出、所有曲目的版税,都可能被抽10%~30%。这只是一个比方,具体的分成根据Artist Deal决定。此外,收入还可能被经纪人、管理团队、Tour Manager、巡演摄影师、版权公司等对应的职业分成。
但好处在于,厂牌会借助他们已有的社交网络账号,公司强大的人脉和经济实力等渠道,为你推广,给予你更好的曲目播放量,牵线带来更多大型舞台的演出机会等等。
那么在你成名以后,你还会希望厂牌继续分你的钱吗?就像Martin Garrix与Spinnin' Records打官司一样。为什么?因为你的“小马丁”不希望Spinnin' Records抽走他太多的收入,他希望成为“马老板”。许多艺人与厂牌吵架,都只是为了解约。
于是呢,在解约以后,Martin Garrix就以他父亲的邮票公司的名字,建立了一个唱片厂牌——STMPD RCRDS。但其实,STMPD RCRDS是三大Major Label索尼音乐旗下的子公司之一。但凡被Major Label所控股,就不能再称之为独立厂牌。
开厂牌有什么好处呢?你不再只是为别人的厂牌“打工”的“明星员工”。更是可以站在制高点,决定签约艺人,任意地发布你想发布的曲目,决定别人的音乐是否有资格通过你的公司“问世”,还可以抽取他人的收入,成为老大。
于是呢,从别人厂牌旗下的艺人,到掌管他人命脉的“老板”或者负责人。从金钱上,也实现了从“被别人抽钱”进化为“抽别人的钱”的过程。不仅收入有机会大幅度提升,整家公司你说得算,不再只是“虾兵蟹将”,还不得使有创业想法的艺人都希望这么做?
好比你在其它行业,成为了巨头公司的管理层,名利双收,成为了行业内无人不晓,在新闻频繁被曝光的佼佼者。但你可能仍不满足于此。你希望升华地位,凭借已有的知名度和能力,脱离现有的公司,开始自己的事业。
不过,运营一个唱片厂牌并不是那么简单,你需要担起的重担也会越来越多。相关的人员、推广支出,所需要消耗的精力,并非所有人都能胜任。于是,很多厂牌最终又被三大Major Label给收购或者控股。
总结起来,尽管成为全球知名DJ/音乐制作人十分风光,但稍有野心的家伙们都不满足于借助别人的风头,寄人篱下。他们都爱钱,或有雄心壮志。比起被他人掌管,更喜欢掌管他人。最终,别人的厂牌几乎成为艺人们的推广跳板。而成立厂牌,才是他们的下一步事业。
图片来自网络
阅读原文很抱歉!这篇文章我们拖延太久。但像此类答应了粉丝以后会写,却一直没有立刻着笔的文章还有很多。毕竟每天输出量是有限的,即使我们把绝大部分时间付出在工作室。但现在,无论你等了多久,我们希望将答案交到你手上。
我们觉得这不需要举太多例子,实在多如牛毛。例如年龄上至广场舞、下至小学广播都有传播着他们的作品的那些艺人,Martin Garrix创立了STMPD RCRDS,Hardwell创立了Revealed,Dimitri Vegas & Like Mike创立了Smash the House等等。
不仅EDM超巨星纷纷成为厂牌创始人,其它类型的大咖们也一样,例如Techno/Tech House。Mainstream Techno/Tech House名厂Drumcode的创始人是Adam Beyer,Tech House名厂Dirtybird的创始人是Claude Vonstroke,Carl Cox和DJ C1则在1998年联合创立Intec Digital。
很明显,从DJ/音乐制作人,演变为唱片厂牌的创始人,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不仅在电子音乐领域,当你拓展到其它音乐风格的时候,你很容易发现,整个音乐领域都在走如此路线。任何一位大牌艺人开设厂牌,都似乎不那么令人惊讶。
或许在整个互联网,你都很难搜索到答案,因为这涉及到一些更加隐私的分成问题。当你搞懂唱片厂牌与艺人的关系以后,你不难明白,从艺人到厂牌创始人的“进化”,就好比从别人的职员变成了一家企业的老板那样“伟大”。
什么是厂牌?厂牌的全称是唱片厂牌,它的英文名是Record Label,表达的意思正是唱片公司。只有不了解唱片厂牌是什么的人,才会试图将它与唱片公司区分开。至于没有公司的厂牌?不好意思,从定义上,它们只能被称之为Netlabel,即网络厂牌。
Record Label的本质工作,是为艺人发行唱片。这里说的唱片不一定是实体唱片,它们也可以是数字唱片,流媒体免费音乐。无论你查询任何有关于唱片厂牌的资料,都会发现,任何一项定义都解释了Record Label是Record Company更术语的叫法。
那么为什么会有Record Label这种说法呢?Record Label的说法来源于黑胶唱片。黑胶唱片的中心往往具有圆形标签,标签的英语即Label,而这里的标签正是记载着发布的公司以及相关信息。从这时候开始,Label就代表了相对的公司名称。
Record Label更细分为Major Label/Independent Label/Vanity Label/Sub-Label等形式。再回到许多大牌艺人的问题,大牌艺人所建立的厂牌以Independent Label/Vanity Label居多。
完美解决了唱片厂牌的歧义和误解以后,假设身为一名DJ/音乐制作人,如果你与某家厂牌签约以后,即成为这家厂牌的成员之一。你的所有收入都将被所签署的唱片厂牌分成,这正是唱片厂牌直接的盈利模式之一。
打个比方,如果你签约了Spinnin' Records,你的每一场演出、所有曲目的版税,都可能被抽10%~30%。这只是一个比方,具体的分成根据Artist Deal决定。此外,收入还可能被经纪人、管理团队、Tour Manager、巡演摄影师、版权公司等对应的职业分成。
但好处在于,厂牌会借助他们已有的社交网络账号,公司强大的人脉和经济实力等渠道,为你推广,给予你更好的曲目播放量,牵线带来更多大型舞台的演出机会等等。
那么在你成名以后,你还会希望厂牌继续分你的钱吗?就像Martin Garrix与Spinnin' Records打官司一样。为什么?因为你的“小马丁”不希望Spinnin' Records抽走他太多的收入,他希望成为“马老板”。许多艺人与厂牌吵架,都只是为了解约。
于是呢,在解约以后,Martin Garrix就以他父亲的邮票公司的名字,建立了一个唱片厂牌——STMPD RCRDS。但其实,STMPD RCRDS是三大Major Label索尼音乐旗下的子公司之一。但凡被Major Label所控股,就不能再称之为独立厂牌。
开厂牌有什么好处呢?你不再只是为别人的厂牌“打工”的“明星员工”。更是可以站在制高点,决定签约艺人,任意地发布你想发布的曲目,决定别人的音乐是否有资格通过你的公司“问世”,还可以抽取他人的收入,成为老大。
于是呢,从别人厂牌旗下的艺人,到掌管他人命脉的“老板”或者负责人。从金钱上,也实现了从“被别人抽钱”进化为“抽别人的钱”的过程。不仅收入有机会大幅度提升,整家公司你说得算,不再只是“虾兵蟹将”,还不得使有创业想法的艺人都希望这么做?
好比你在其它行业,成为了巨头公司的管理层,名利双收,成为了行业内无人不晓,在新闻频繁被曝光的佼佼者。但你可能仍不满足于此。你希望升华地位,凭借已有的知名度和能力,脱离现有的公司,开始自己的事业。
不过,运营一个唱片厂牌并不是那么简单,你需要担起的重担也会越来越多。相关的人员、推广支出,所需要消耗的精力,并非所有人都能胜任。于是,很多厂牌最终又被三大Major Label给收购或者控股。
总结起来,尽管成为全球知名DJ/音乐制作人十分风光,但稍有野心的家伙们都不满足于借助别人的风头,寄人篱下。他们都爱钱,或有雄心壮志。比起被他人掌管,更喜欢掌管他人。最终,别人的厂牌几乎成为艺人们的推广跳板。而成立厂牌,才是他们的下一步事业。
图片来自网络
阅读原文